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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注册的可选方式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2 08:07:04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专利是发明创造者的权力,其可以运用,也可以放弃,包括在行使过程中的放弃。专利申请撤回可以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撤回申请的愿望,申请自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的撤回除了积极的撤回外,还包括消极的撤回。现有专利法律制度认为,消极的撤回包括:
(1)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的撤回。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逾期不提交资料的撤回。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老凤祥是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著名品牌和百年老店,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百年老凤祥,经典新时尚的广告语更是家喻户晓。然而,这样的金字招牌最近却遭遇到了商标和品牌被恶意模仿的侵害。
正在消费者陷入不利与困惑的时候,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公开发表关于品牌商标维权的严正声明,简要陈述了该黄金招牌被恶意摹仿的严峻事实,告知消费者要理性辨别正确品牌,并警告侵权者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众所周知,东莞商标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专有权的有效途径,也是公司树立品牌的必经之路。
然而商标注册完成并不意味着商标持有人的经营从此一帆风顺,一路无忧。面对着不诚信的市场竞争者利用已注册商标树立的市场信誉而搭顺风车的行为,商标所有人必须主动出击,为稳定企业商誉与市场竞争秩序作出果断回应。
恶意摹仿的已注册商标来剥划市场份额,是商标侵权的常见手法。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合理的市场秩序,损害正统商标所有者的商业信誉,也将消费者的利益置于危境而不顾。老凤祥有限公司面对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反应迅速,及时将侵权人及产品予以披露,不仅捍卫了其自身的公司形象,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说,秉持着维护商标权不松懈的态度,将注册商标的功能与价值充分发挥,离不开公司的敏锐、果敢与坚持。
很多人认为东莞商标注册程序就是:商标查询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下发受理通知书进行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当然这只是主流程,还有很多分支流程。比如不受理或注册驳回之类的。今天公司就带大家了解的要注意的细节虽然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可以申请商标的。但是在我国纯自然人是不能申请商标的,必须得有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也行。
法律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是可以申请的,具体的是由商标局出具的文件进行了限定。一般来说申请商标的主体只能是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到商标局提交(位于北京);一种是由商标代理公司操作。商标代理公司操作可以免费查询商标、指导商标注册类别、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率、协助准备材料、提起申请、与商标局实时对接注册信息;而这些专业服务是商标局自己提交没有的。
我们公司大家建议选择的是商标公司代理,简单方便又专业。我们公司提醒,网上有些免费注册或者免代理费注册的,往往都是些诈骗陷井。套路模式是先不查询就给你注册,注册成功率越低越好。过了一年多注册被驳回,然后再收你高于市场价几倍的驳回复审费,套的你牢牢的。既浪费了你的钱,又浪费了你的时间。
要点一:标识本身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东莞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而不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观形象,就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不算正确使用。
要点二:使用主体
当商标的使用人与商标注册、备案事项不同时,不算正确使用。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时常会记得备案,但是常见的错误是:商标a的注册人是母公司A,A的某商品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生产,使用商标a的商品上标示的生产厂家是B,商标a的使用人与在商标局注册或备案的事项不符,不是正确使用。
要点三:使用范围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会有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要点四: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对那些已经递交了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或是由于某种原因一时难以获准注册的商标来说,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TM”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TM还是表达了企业宣传商标、表明商标的努力,在发生争议时,对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或主张自己在先使用商标的权利,或许会有不少帮助。
但对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或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注册人在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带有注册标记的商标时,需要谨慎注意新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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