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注册存在哪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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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注册存在哪些误区?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2 08:25:24

饮料,非常多,品牌多,商标多,脉动,尖叫,美年达,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红茶,绿茶等等,可以说非常多的。这些饮料在进行东莞商标注册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详细的来看看。

第一、饮料商标注册首先要做的就是注册商标查询了,可以有效提高注册商标成功率。因为商标注册采用商标注册在先原则,与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都会被驳回。所以,注册商标查询可以有效提高注册商标成功率的。

第二、饮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是我国商标局正规备案合法的代理机构,在商标局能查询到才算是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第三、饮料商标注册公司应该是国家工商局正规注册的公司。

第四、饮料商标注册公司应该有专业的商标设计团队,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注册商标图案整体效果。

第五、饮料商标注册公司成立时间久,经验丰富。

第六、饮料商标注册公司都会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团队,专业解答客户售前与售后服务。

第七、饮料商标注册公司不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的培训,这样就能提高知识产权顾问的综合业务水平能力。及时的解决客户问题需求。

第八、饮料商标注册公司最好是在办公,而且是在国家商标局附近办公,这样能够及时的与国家商标局取得沟通与联系,获得商标争取的话语权。

第九、饮料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他的使用有效期是十年,因此,在成功注册十年的时候,进行商标续展,商标续展,可以通过我公司进行商标续展,或者是其他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续展。大家必须要记得续展,要不然,你的商标可能会因不续费而被注册。

第十、饮料商标注册的时候,注册商标代理公司与饮料商标注册公司应该是积极配合。保证商标注册能顺利进行注册。我司为你的商标注册保驾护航。

以上十条就是我司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饮料商标注册为大家总结的,我司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多年,技术好,经验丰富,是大家的首选,我们的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屈指可数的。如果你有进行注册商标的意向,请咨询我司,我们竭诚为大家服务。

商标低价转让的原因,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所以难免会出现定价困难的因素,而这就引发了有的商标价格比较低,但是有的商标价格比较高的情况,那么商标低价转让的原因都有哪些?

1、新注册的商标,没什么商业价值,知名度不高商标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价值和名气都会随之增长,同样时间越久的商标那么它的转让价格也就越高。但如果商家是出售的是新注册的商标,那么这个时候低价转让就合情合理了。

2、东莞商标注册的类别数量和近似商标数量都很少商标注册的类别越多,以及近似商标数量越多,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也就会越大。同时,这样的商标往往都具有比较高的商业价值,转让的价格当然就会高很多。

3、虚假或是违规的商标除了以上两种外,某些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将虚构的商标进行出售时,价格有可能也会定的很低。或是违规使用过的商标,商家为了着急脱手,就会将价格调的很低,商标君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种商标。

4、商标的设计样式简单,不利于推广和销售商标存在的本质就是为了方便公众进行识别和辨认,同时还能起到宣传的作用。但假使商家持有的商标冗长,且绕口难以诵读,或者根本就是一个图案作为的标志,这样的商标出售价格也多数不高,除非是驰名商标。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标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商标。有两种商标可以转让。一个是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另一个是未核准的东莞商标注册申请。那么,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呢?

1、商标的转让可以撤销。在特殊情况下,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例如,商标权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或者商标权人未及时申请变更而随意变更注册商标信息,或者商标权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及其商品粗糙、劣质、欺骗性强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商标易被商标局撤销,将严重影响商标的价值。此时,寻求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将承担巨大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种族歧视;有些商标未经注册,如无明显标志;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占已经使用、注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不得认定为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宣告无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潜力,也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失效,商标权极不稳定。

3、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期限很短的,自核准之日起十年内,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者六个月撤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中,最好检查转让的商标是否仍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商标注册等更新,防止商标专用权转让很短,或者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4、商标权未及时清偿的,拍卖或者变卖商标,以抵偿商标权人的债务。因此,商标权人原则上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商标后,转让商标的,必须经被许可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将拒绝转让申请。商标转让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如果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专用权不稳定,受让人接受商标转让时只会承担很大风险。

昨天,有朋友在私信里问我:小编,我注册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我记得前段时间跟大家说过,如果商标被侵权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天我再来详细的跟大家说一下。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受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3)东莞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

当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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