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具有四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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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具有四大功能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5 08:46:21

东莞商标注册具有四大功能,其专有权受法律保护:

一、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是区分不同来源的不同商品或服务,引导消费者用自己的品牌购买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同一服务的生产厂家数以百计,业绩千差万别。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识别商品。商标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声誉,可以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二、是可以促进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声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识别品牌消费的同时,也督促和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以维护自己的品牌声誉。注册商标与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互作用。商标声誉可以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可以提高商标声誉。一个品牌的商品或服务经过长期的反复消费,消费者在心里就能有一种对消费者的信任感。如果没有商标,消费者在消费时心里就有很多东西,即使被骗了,也没有检查的地方。而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增加了消费者对消费品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费受到损害,也能迅速找到来源,提出索赔,挽回损失。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三、是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人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市场开拓的先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通过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数量来体现。因为商标代表着声誉和质量,声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越强,其经济效益就越高。

因此,商标是商业战争的武器。为了打开商品市场,让消费者知道,除了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的焦点进行广告宣传,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让消费者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商品。从这个角度看,商标是市场发展的先锋。

四、商标是无形财产和名誉的载体。它将在产品质量可靠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品牌传播得更远、更广,不断增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行政区划名称的来源也不为人们所知,其商标名称也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商标是无价的无形财富。

一、注册商标的必要性(为何要注册商标):

1.消费者选择产品的强力依据2.利于企业品牌宣传推广市场竞争力3.入驻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通行证4.创立无形资产实现品牌价值5.防止品牌名称被其他恶意盗用6.办理质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二、流程——周期:

1.查询:注册前先查询,提高成功率;2.提交注册申请:我国实行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及时办理商标申请,以免被抢注;3.核实并提交商标局:核实提供资料无误后,递交商标局申报;4.形式审查: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5.下发商标申请受理书6.实质审查7.公示期8.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三、所需资料个人名义申请:申请书委托书清晰商标图样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名义申请:申请书委托书清晰商标图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为何选择七弦琴(七弦琴平台的优势)平台保障: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百家专业提供知产服务机构,上百名专业顾问,累计商标代理超过上万件。成功率高:系统智能查询+专业顾问团队近似比对,降低注册风险,成功率更有保障。进度监测:提供商标注册进度查询服务,关键流程节点短信通知,实时获取办理进度,省心。全程托管:一站式解决商标注册全流程服务,所有繁杂业务一手操办。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名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我们注册之前一般都会去先进行一些了解,如果不熟悉的情况下我们的商标很可能会被驳回,所以注册之前一定的先进行商标的检索工作,检索如果是有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一般是很难通过,会直接申请不了的。想要申请之前可以咨询我们,挺专业的,检测的很及时,态度很好,所以,我们最好是先看看商标注册的时候是怎么判断相同或者是近似的,然后能够在注册之前避免这种,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在注册商标的时间应准确地掌握对商标相同或者近的整体、要部和隔离的比对方法。按照消费者在市场中对商标的感知规律,审判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常常运用商标整体、要部比对和将商标隔离开比对的方法,来判断商标的相同,特别是商标的类似。整体比对,又称为商标整体观察比较,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是仅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互抽出来分别进行比对。

这是因为商标作为商品或者服务的识别标志,是由整个商标构成的,在消费者的记忆中留下的是该商标的整体印象,而不是构成该商标的某些单个要素。因此,当两个商标在各自具体的构成要素上存在区别,但只要将它们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因此而产生的整体视觉,仍有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就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

反之,如果两个商标的部分组成要素强能相同,但是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即整体视觉不同,就不能认定为近似商标。要部比对,又称为商标主要部分观察比较,是指将商标中发挥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出来进行重点比较和对照,是对整体比对的补充。此种比对方法也是根据消费者在市场中对商标与商品的具体感受和记忆而采用的一种方法。一般地说,消费者对商标的感受和留下最深的记忆,是商标的主要部分或者称要部,即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

当两个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同或者近似,就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就可以判断为商标近似。隔离比对,又称为对商标的隔离观察比较,是指将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的商标放置于不同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观察比对,不是把要比对的两个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这是一种基本的商标比对方法,无论在进行整体比对还是要部比对时,都应当采用隔离比对的方式。

一般地说,消费者寻找自己所要的商品,总是凭着以往头脑中对某件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所遗留的商标印象,在市场中寻找所感知的某种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中,不同商标的商品一般也不是同时摆放在同一个柜台中,在消费者的思维中,多数情况下不是两种要比对的商标同时存在,而是存在以前见到过在头脑中记忆的商标,与当前见到的商标的比较。在事后的侵权判定中,利用消费者的此种思维模式彩隔离观察比对的方法,更能够真实地反映出被控商标所造成混淆的可能性和程度。

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进行比对,不同于消费者在市场中实际购买交易的情况,有可能使法官更关注两个商标的不同点,不能准确地判断消费者实际交易中可能产生的混淆。所以,《若干解释》该条规定的基本内容,是要求法官在认定商标相同或者相近时,应当综合采用上述比对方法,关注商标的整体给消费者的感受,用时要比对商标的主要部分,并将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隔离比对。采用这样方法,可以使法官更科学准确地判断侵权行为,从而保障办案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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