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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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

作者:东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4 08:45:42

为什么很多的商标请求人总是觉得请求过程实在是太难了,这肯定还是因为没有驾御关于东莞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如果驾御了下面的商标注册重心,相信麻烦是会远离你的身边,让你在注册的时候是不会感觉怎么会这么难。显露东莞商标注册的准确面纱,也会让很多的企业少走很多的弯路。 

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肯定首先是要精确商标是否能够注册,这才是最为关键的一点,第一是要遵循市场的需要判断商标的类别,以此来达到商标的准确注册,也可以在指定的使用上面有更加精确的定位。第二要精确商标是否有什么不好感染,是否会牵涉一些妨害,是否会波及关于的名族的利益。  

也一定是带有积极感染的商标才能被认同。 第三可以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商标检索,应该在事先就准备好商标检索,这也是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最基本的一个步骤,一般是可以通过商标检索出商标是否存在近似性,这也是可以提早更改产品名称的,同时下降商标被驳回的几率。第四商标在注册时候是要具备一定的独特性的,这才能显现商品的独特性和价值性。 商标在请求的时候,商标一定要进行保卫,也同时要进行保密,这也是为了幸免别人盗取商标。如果别人抢先一步注册商标那么这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也还是要幸免在关于媒体方面出现商标,幸免出现在公众场合,就

算在委托过程中,依然是需要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我们都知道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是需要判断商标注册的主要类别,除了要着重主要类别被别人注册,还要着重在相关类别上面幸免出现不好的现象,出现混淆市场的情况出现。为了企业在以后有更好的发展,这才能奠定更好的基本。 商标注册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上面叙述的几个点对于商标注册还是有一定的好处,只要驾御了基本的技巧,相信是会给商标注册减轻很多的阻止。也不是像很多所说的那样是很麻烦的,只要明白商标为什么失败的原因,商标注册还是很大希望成功的。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商标事务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1、 备案主体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应当纳入工商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

2、 记录处理方法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或者邮寄申请。直接送检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规定填写的备案表和送检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送检文件的复印件。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登记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商标代理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时,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规定填写,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负责人签名,下同),并提交下列文件:

(1)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商标代理变更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 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4) 其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5、 商标代理的合并与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登记机关出具的合并登记证书,或者登记机关加盖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 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规定办理。

6、 商标代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商业登记或者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就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与委托人签订终止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撤销备案结算,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证明复印件;

(2) 仅作结算之用,应检附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 经办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结算时,应及时补足滞纳金。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清算后退还;指定非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的,应当附实质性说明。被撤销注册、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项,商标局应当直接将有关文件交给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直接收到有关文件的委托人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属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交付文件。

7、 工作期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更正;合格的,应当备案。

8、 手续费商标代理机构的注册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9、 附则2014年5月1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代理备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指引的内容相抵触的,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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